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地点 |
2017年9月13日 星期三 下午4:30-6:30 |
经济法 |
文130 |
法理学 |
文230 |
文232 |
商事法学 |
文340 |
文342 |
社会调查与统计 |
文132 |
社会工作师考试技巧 |
2017年9月13日 星期三 晚上7:00-9:00 |
刑法学 |
文130 |
民法学 |
文230 |
文232 |
合同法 |
文340 |
文342 |
社会心理学 |
文132 |
国家公务员考试技巧 |
2017年9月14日 星期四 晚上6:00-8:00 |
婚姻法 |
文130 |
行政法学 |
文230 |
文232 |
国际法 |
文340 |
文342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管) |
文132 |
社会工作概论 |
2017年9月15日 星期五 晚上6:00-8:00 |
宪法学 |
文130 |
知识产权法 |
文230 |
文232 |
民事诉讼法学 |
文340 |
文342 |
公文写作与申论 |
文132 |
政府经济学 |
考试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的同学认真核对考试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试。不参加考试的同学,将视为弃考,不再另行安排。
2、参加考试的同学携带好本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两证齐全方能参加考试,未携带有效证件者或证件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3、准时参加考试,凡迟到15分钟者按弃考处理不再另行安排。
4、参加考试的同学须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考场内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书籍资料,禁止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否则以作弊论处。
政法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