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宁夏大学2020年第11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将政法学院更名为法学院。为彰显法学院专业特色,统一法学院的传播标识,扩大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凝练学院办学文化与学科优势,学院于2020年8月至10月举办院徽征集活动,经线上投票、线下评审,并经学院2020年第24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并于即日起正式启用。
一、法学院院徽、院标
(C41 M98 Y100 K7 ; C56 M82 Y100 K37 ; C25 M40 Y65 K0)
二、院徽设计说明
1.院徽主图为红色调,代表了法学院学科基色;配套图中的褐色和黄色,分别源自贺兰山和黄河水的颜色,代表着我们的坐标——贺兰山下、黄河边;
2.“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运用毛体字,与宁夏大学校徽保持一致;
3.沙枣花源自宁夏大学的沙枣树精神,同时花朵本身代表法学院人的人文气息;
4.法槌构成了天平的基座,法槌中的1958代表了宁夏大学的创始年份,也代表了从宁夏大学政史系、政治系、政法系、政法学院到法学院一脉相承的历史渊源;
5.天平代表法学院人不偏不倚的理性,公平正义是我们不懈的追求。天平由法槌和书籍构成的元素组成,书籍载法,也体现法学院学子孜孜不倦的书生气质;
6.獬豸代表了中华民族优秀的法律文化传统。
特此公告。
附件:院徽高清图
法学院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