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法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决定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设中心安全管理员和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工作的执行。实验实训中心各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和主要职责明确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一)实验实训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实验室安全管理小组组长:潘瑞 吕耀军
实验室安全管理小组副组长:胡世恩 马金龙 杨扬 王丽婷
实验室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张 弛、左海军、何 磊、王俊丽、丁 勇金志刚 武玲娥
(二)实验实训中心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名单
在学院安全责任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实验中心共有7位老师负责实验室的日常运转和维护,其中2名专职,7名兼职,分别负责各实验室的安全,具体如下:
实验室 |
安全责任人 |
安全管理员 |
物证技术实验室 |
王丽婷(兼职) |
金志刚(专职) |
法医实验室 |
左海军(兼职) |
社会工作实验室 |
王俊丽(兼职) |
数字化模拟法庭 |
张弛(兼职) |
电子法务实验室 |
何磊(兼职) |
电子政务实验室 |
丁勇(专职) |
办公自动化实验室 |
武玲娥 (兼职) |
二、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组长职责
1.负责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全局统筹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及预算;
2.定期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实验实训中心年度安全相关工作;
3.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4.对重大突发安全事故组织调查、处理与汇报;
5.对在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与个人实施奖励,对各类违规现象实施处理(或处罚)。
(二)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落实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3.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的分工并指导开展工作;
5.随时了解各实验室的工作情况,检查各实验室安全漏洞;
6.督促各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三)成员(安全责任人)职责
1.协助组长、副组长工作,落实所负责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分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
2.负责制定实验室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3.结合实验室特点,组织制定和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培训;
5.严格按照实验室工作标准做好消防安全、用水用电安全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6.动员其他教师及学生注重安全防范,配合实验中心开展安全检查等工作。
(四)安全管理员职责
1.负责所管理的实验场所的防火、防盗和技术安全;
2.负责各实验室安全的定期巡查工作;
4.对各实验室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违规现象及时处置和制止;
5.及时上报重大安全隐患;
6.完成中心布置的实验室安全方面的相关工作。
法学院实验实训中心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