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规定》(宁大校发〔2017〕290号)和《宁夏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宁大校发〔2017〕295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法学院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具体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本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法学院本科生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本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长:潘瑞、吕耀军
副组长:杨扬、胡世恩
成员:靳永雄、马金龙、张弛、朱蓓予、陆筱璐、武玲娥、王嘉豫
二、转专业对象
(一)全日制在校2020级本科生(除中卫校区,国际教育学院),各方面表现良好,我院开设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并符合我院接收专业对申请转入学生的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知识能力、身心素质等要求的,均可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不得转回原专业学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类别的划分: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类等跨类别、跨批次转专业的;
2.招生专业有特殊要求的;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4.已修课程有挂课记录的;
5.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
6.经学院本科生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三、转专业条件及名额
(一)根据我院师资力量、各专业均衡发展等客观因素,接收转入学生绩点为2.2及以上。
(二)法学专业接收上限为40人,行政管理专业接收上限为15人,社会学专业接收上限为20人。
四、转专业程序
(一)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
(二)本科生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学生申请材料;
(三)综合面试;
(四)公示;
(五)向宁夏大学学生处上报拟接受名单。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嘉豫
联系方式:509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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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