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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郭美玉检察官受邀参加我院司法实务研讨课
发布日期:2020-12-14 点击数:

12月13日上午9时,法学院于文萃校区法治教育基地举办了司法实务研讨课,本次研讨课邀请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检察官郭美玉作为主讲人,就新时期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化支持系统建设进行了交流分享。法学院党委书记潘瑞、党委副书记杨扬、法学院教师戴新毅、马卫军、朱蓓宇、马浩丹及法学院部分研究生参加此次研讨课。

郭美玉检察官首先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从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及职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系统建设的探索、未成年人社会化支持体系遇到的问题和“两法修订”给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四个方面讲述了自己在司法实践中积极探索和建设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化支持系统的

过程,总结分享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化支持系统建设的一系列经验,展示了沙坡头区检察院积极创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化支持系统所取得的一系列成果。


戴新毅教授在课程的最后提出了三点自己的感想:

第一,司法保护的社会化支持体系是一个宏大的命题,未成年人是我们需要呵护的对象,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每一个法律人需要坚持的方向,希望大家树立远大志向投身于国家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

第二,全方位的体系构建不单纯是法律问题,涉及到司法层面、理论研究、心理疏导、社会服务,需要各机构多层联动构建有效的体系。

第三,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我们通过司法工作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就是在解决现实中的人民问题,现实中每一个坚持的背后都需要法律人通过具体实践提炼出来,在最高层面的理论抽象的总结。

课后的交流互动环节,马浩丹老师及在场的同学们就郭美玉检察官司法实践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提问。同学们对课程中提到的“附条件不起诉”等问题兴趣浓厚,提出了一系列有意义的问题,郭美玉检察官一一解答,现场气氛热烈,学术氛围浓厚。

通过此次研讨课,帮助同学们对新时期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化支持系统建设有了进一步了解,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和实务问题方面的知识有了新的认识,为同学们在今后法律实务问题上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方向。